进行案件调查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记载时间、地点、询问和检查情况,并由被询问人、被检查单位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被检查单位要求补正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或者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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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需要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且执法人员应当是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
行政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需要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且执法人员应当是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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