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假房产证为担保,向朋友借款两万元的,构成诈骗罪。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3、使用假房产证作为担保,即为虚构事实的行为;因为其虚构事实的行为,而欺骗他人,他人因为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的财产(交付借款)的,即属于诈骗。同时,其使用虚假房产证骗取借款的行为,主观上可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该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4、当然,如果确实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暂时周转几天,就归还借款的),不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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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间借钱,立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在借钱(欠钱)时就有欺骗、欺诈的故意,就有不想归还的想法,才可能是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等等。
要看是怎样借的,是否有诈骗的内容,如果只是一般的借贷关系,是不构成刑事责任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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