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意借款的情况下,要求与借款人不签订借款合同,而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从表面看,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买借款人享有产权的房屋,出借人支付房款,实际是出借人借款给借款人。你是借款人吧?这样做对你没有什么特别损失,主要是借贷公司为了借款资金安全的一种措施。但你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应该允许你在期限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承担小额经济损失。其实质就是借款期限届满后还款,并承担利息,以及合法解除本身就是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二、特别注意借款利息是否有高利的情况,根据自己的接受能力考虑,还可能存在砍头息等情况,不要为了借款什么条件都答应,以后反悔非常困难,因为借贷公司已经将借款转化为房屋买卖关系。
针对借款人不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只有在贷款人将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合同才成立。 签订借款合同仅能证明双方达成借款的合意,借款人是否履行给付义务仍需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