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查封房产是怎么操作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费用在执行到财产时优先扣除,不预告向申请执行人收取。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查封被执行人房产的,申请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因未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被法院查封了房产,发现自己的房产被查封后,该怎么办呢,该如何办理解的封手续呢?通常情况下,法院查封房产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了查封,第二种是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再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处置之前先通过查封限制房屋的所有权。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要通过怎样的方式解除查封呢,第一,可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由债权人主动法院申请解除查封。第二,可以向法院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申请法院解除已经查封的房产。当然,这两种方案是建立在法院查封正确,债务人确实欠付债务的基础之上的。那么,如果法院查封错误,或者根本不存在欠付的债务,那么被查封房产的当事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如果是在保全程序中的查封,当事人认为保全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复议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是在执行程序中的查封,当事人认为查封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异议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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