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尽到了此条法律义务,用工单位还在扣押你的工资话,你可以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发放拖欠工资外,还要提出让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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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没能将货物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其行为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任。如果快递由物业代签收后,丢失的,收件人已经同意由小区物业签收快递,快递公司没有责任。物业公司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现问题,业主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一般都是每个公司自己的规定,你可以在运单背面找到赔偿条款,简单说几种丢失赔偿方式 1,缴纳运费总额的3倍进行赔偿 2,按每公斤1020元赔偿(这个一般是空运的) 3,赔偿限额不超过运费,或者不超过运费的几倍一般就是上面几种条款了,其实都是霸王条款,毕竟每个公司都要降低自己的经营风险,从主观上没人想去故意把货弄丢,来体验这些条款对自己的保护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偿额一般都要高于这些,这要取决于你们的沟通,你们作为客户在对方物流公司中的地位和价值,你们合作时间长短,你们发货对物流公司产生利润的都少其实这些因素都是最重赔偿主要考虑的问题,物流公司也是相当于把自己经营的利润做为赔偿,这种赔偿一方面是保证自己的信誉,另一方面还是重视与客户的合作(所以,尽量沟通,软硬兼施,不要一味的得理不饶人,最后拖起来了,对谁都没好处的)保留相关运单,货物价值证明等,要求对方迅速出具调查结果在运输的哪个环节丢失,在沟通无望的时候,马上咨询律师,或者进行相关投诉先确定赔不赔,再确定赔多少,最后确定什么时间赔无论得出的结果你是否满意,都要尽快的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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