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后房屋贷款如何办理?

2023-02-27 01:07:56
推荐答案

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7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展开更多

针对离婚后房屋贷款如何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房子有贷款的分配:在离婚时,有贷款的房子如果是由一方在婚前购买且贷款也是由自己财产偿还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该房是婚后用夫妻财产购买,且贷款也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决定房子的分配问题。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时,分割按揭房屋的,一般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偿还剩余的付款,向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