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工厂之间就电动车保管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则工厂就应当赔偿,但从你目前所述情况来看,工厂并没有对电动车停放进行收费,也没有设立专门人员对电动车进行看管(除了门岗之外),其在主观上不存在与你方订立保管合同的意思表示。工厂设立厂车棚的行为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不符合保管合同的构成要件。您将电动自行车放置在工厂指定的厂车棚内,是遵守工厂相关管理的规定,并没有与工厂形成保管关系。所以,您现要求工厂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另外,由于厂内有监控,您可以将此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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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自离员工是能获得应得的工资。应按照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发放其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暂未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等到工资支付日才支付。如果约定了转账支付的,直接汇入账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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