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有意思的问题。本律师认为,首次检查未告知定期复查存在轻微过错,但与患者五年后的发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换个角度,假设医生告知患者定期复查,最好的结果是患者在五年后及时发现了乙肝发作。医学上,对于乙肝来说及时发现做到早治疗的价值有多大呢?乙肝没有特效手段,延误的后果很难说有多大。 你说得对,不仅是次要原因,且作用非常有限。
针对医院未告知乙肝病情加重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由医院承担责任,对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留着保存,留日后起诉用。
为了保证鉴定公平公正,为了防止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尽快自行或委托律师到医院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并封存主观病历(如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解决途径是直接和医院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及时起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