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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弃婴证明有什么?

2023-03-24 16: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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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回复

专业分析: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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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收养弃婴应满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条件:收养条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满35岁;无子女;有抚养能力;无传染病;有正当收养目的;征得配偶同意;收养一个孩子;被收养人的条件:14岁以下;失去父母或找不到生父母;满十周岁,须本人同意。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如下情况下才能收养弃婴: 1、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收养人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 4、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5、收养人呢个收养弃婴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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