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准备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缴纳规费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针对如何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3、网上申请。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注册申请首先需要确认商标的类型并进行检索,提交申请文件后获得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实施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公告公布,公告无异议实施实质审查、审查通过予以授权,发放商标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