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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迁出来的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3-06-17 18: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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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7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拆迁后所取得的安置房,如果属于未支付购房差价而取得的情况,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属于支付了购房差价所取得的安置房,因为该项支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房屋仍然需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对于支出的购房款部分在分割时应对另一方作出合理的补偿。 至于因拆迁所取得的拆迁各项奖励、过渡费等等,属于拆迁单位给予该拆迁户的补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作为户口中的一员,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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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夫妻没有该财产归属于个人的约定,则婚后的安置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该财产归一方所有的或者该财产是因一方的婚前房屋被拆迁所得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婚后拆迁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详情如下;是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以出资人名义登记,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还属于那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后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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