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如果该商标并非驰名商标,则您的注册商标应受法律保护。具体还要针对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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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受商标法保护的期限十年。但在期满前十二个月或者在期满后六个月可以续展,续展后可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并且续展次数不限,即续展的商标权人可享有永久保护。
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根据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而有所不同。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期限和普通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相同,都是10年。在该保护期限范围内,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实现商品的跨类别保护。如果10年期满又没有续展的,就相当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保护期限10年内都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如10年期满未续展,则只能按照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因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没有保护期一说,只要在个案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保护程序就相当于普通已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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