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的规定,职工的日加班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应当是:月实得工资的70%除以20.92,再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即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加点的,乘以1.5;休息日加班的,乘以2;法定休假日的,乘以3。 计时工资:工作天数及加班工资计算公式(现行) 一、工作天数: 1.标准工时(正常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即每星期5天。2.年工作天数:251天。计算公式:365天-10天(节日休假)-104天(休息日每星期2天,一年52个星期)。 3.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或167.4小时)。折算公式:251天÷12个月。 二、平均工资: 1.当月日平均工资=当月工资额÷20.92天。2.小时平均工资=当月日平均工资÷8小时。 三、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1.延长工作时间(超时加班)的工资=延长小时数×小时平均工资×150%。2.休息日的工资=当月日平均工资×200%。3.法定假日的工资=当月日平均工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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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根据加班时间的不同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如果是在正常上班日让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为原来工资的1.5倍;如果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为原来工资的2倍;如果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为原来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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