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股东退股后还可以继续追究责任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
公司注销后是否追究股东责任,应区分为以下情况: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公司注销后股东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2、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本人,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注销,股东仍被追责的四类情形: (1)公司清算时,未履行通知义务的。 (2)未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或账册丢失的。 (3)恶意处置财产或以虚假清算报告注销的。 (4)在登记机关注销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公司注销公告时间是: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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