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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办理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2022-09-24 1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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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4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所以: (一)女方可以携带原户口簿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今男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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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 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 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分户口的办理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准迁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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