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事件,中国烹饪协会秘书长冯XX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一家餐饮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是餐饮行业规范经营的标志。然而,针对不同的税收方式,这一事件不能简单地视为偷税、漏税行为。”他告诉记者,目前餐饮行业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税收方式。一种是定税制,这样的方式多用于规模较小的餐厅,就是地税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餐厅征收固定的税额。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么某餐饮公司永乐小区店就不能视为偷税、漏税,而是该店的一种经营方式。反之,如果该餐厅属于计票收税的方式,以不开发票送饮料的方式折抵税款就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全行业的谴责。 那么,针对某餐饮公司永乐小区店究竟所用的是哪种税收方式,记者再次拨通了北京某餐饮公司餐饮有限公司的电话,此次接受记者采访的是该公司另一位负责人,他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某餐饮公司在北京市场内共有10余家分店,而每一家分店所用的税收方式均为计票收税。”他表示,这是北京市乃至全国最普遍的税收方式。
针对餐饮纳税计票收税的方式,若不开发票送饮料的方式折抵税款是违法行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所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中,餐饮属于第七类:服务业,税率为5%。除按照服务收入5%的营业税外,有以下附加税费: 1、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的7%; 2、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3、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的2%; 4、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3%-5%合计为收入的8.6%—10.6%左右。
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上的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上的税率为6%。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