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原告起诉离婚收养关系能判决不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一般需在六个月后再起诉。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不能提供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或者说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那么就不受到这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应当受理。比如说一方在六个月内有使用暴力,导致对方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的,另一方就能随时的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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