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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孩子的出生证明(无父亲名字)、户口都随母亲,父亲还能要抚养权吗?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

2019-02-13 0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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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景慧律师

2019-02-13 回复

专业分析:

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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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父亲是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父亲也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亲生父亲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成长当然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值得注意的是,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承担抚养费,另外一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根据个人收入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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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与抚养权没有必然的联系。离婚后如果男方有以下情况的,母亲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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