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要哪些材料?办理的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登记离婚需要的材料:一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二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三是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是夫妻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程序: 一、去法院起诉。 二、法院审理阶段。 三、法院判决。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准备以下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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