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产生的医疗费用现在都已经可以直接结算了,如果需要手工报销的话,需要携带医保局告知的相关资料去报销。 如果是省外的医疗保险费用,还需看你属于哪种省外就医类型,一般有如下几种: (1)办理长期居住外地备案申请,备案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后续回参保地报销。 (2)因疾病转诊外地,只要参保地有资质的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即可,看完病后,回参保地报销即可。 (3)临时身在外地期间突发疾病需要急诊、抢救的,看完病后,后续回参保地报销即可。 (4)自行至参保地以外就医能否使用医保,需视当地医保政策规定执行。 具体报销资料还需要根据您产生费用的类型提供相应资料,各地政策略有差异,还需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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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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