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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一般离婚程序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022-11-24 0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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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24 回复

专业分析:

一、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司法实践中有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可以面谈。 四、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的较多。 五、不抚养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抚养费,而免除将来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额支出。 六、另外,离婚案件还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婚姻过错赔偿、一次性经济帮助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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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法院审理案件,采取不告不理原则。对于民事纠纷,当事人没有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主动立案审理。据此,当事人如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应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2)要向有案件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起诉要递交诉状。 (4)打官司都想取胜,其根本所在是事实和法律。应向法院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 (5)开庭审理是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每一步都不应疏忽。特别是在法庭核对证据阶段,对于有利于对方但不符合事实的假证,必须及时揭露、批驳,并应提供新的证据来予以否定。 (6)要注意案外和解的作用。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应是夫妻一方,其他人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离婚。 二、被告必须是夫妻一方。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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