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遇见这种情况,先建议您去做个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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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归所在地级市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领导,所以员工发生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找当地人社局(原劳动局)。 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职工近亲属申请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但治疗后不存在残疾,不影响劳动能力的,不能申请。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工伤职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救治中的护理,工伤职工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当雇主不派人去看护时,有两种方法来计算护理费,参照相关规定。住院期间有特殊护理的,按护理费用单载明的金额确定;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安排看护的,应当确定其亲属收入证明中载明的数额,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护理安排可根据当地普通护理人员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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