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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的企业怎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023-02-05 10: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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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5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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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具体包括如下事项: (1)单位名称; (2)住所(指法人单位)或地址(指非法人单位); (3)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或负责人(指非法人单位);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账号; (9)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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