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非机动车临时牌照的内容 非机动车临时牌照有效期是多长? 根据《非机动车管理办法》,2014年3月1号起,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届时,将对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牌证和“临时号牌”。 对于已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含外省市号牌),可凭购车发票等合法来源凭证及有关材料进行登记审理。其要求为:车辆为2014年3月1日前购买的,应当在 2014年3月16日前申领;车辆为2014年3月1日后购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领。 临时号牌可以一直使用到2017年的3月1号,市民有三年时间来对手头的车辆进行自行淘汰。此后,临时号牌失效,也意味着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在上海全面被禁。 由上述可知,上海非机动车临时号牌的有效期是三年。 法律小提示: 三种车辆将无法上牌 1、无法提交有关证明、凭证,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与真实情况不符的; 2、车辆具有违法拼装、加装、改装情形或者因毁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 3、车辆有被盗、抢嫌疑的。 相关内容: 申领所需材料 从3月1日起,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车执照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凭证,并现场交验车辆。申领临时号牌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并现场交验车辆: 1、本市户籍人员的,提交身份证件;外省市户籍人员的,提交身份证件和本市居住证明;所有人是单位的,提交本市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人身份证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以上证明,除提交原件外,还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除外); 2、购车发票或者所有人当场签署的《承诺书》; 3、委托他人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需要说明的是,对因购车发票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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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十天。机动车临时牌照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行政区域内的临时号牌,每次领取后的使用期限为十五天,可领取三次;跨行政区域临时号牌,每次领取后的使用期限为三十天,可领取三次。
电动车临时牌照有效期三年。三年过后不允许上路,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在本市道路上行驶,且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被列入市工商管理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中,注册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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