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针对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女方迁出户口的,应先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然后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对于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
一般来说,离婚后的户口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另立门户,这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有些地区不能实现; 2、婚后再迁,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继续留在男方,等自己结婚以后再迁到新的地方; 3、不迁出,离婚后,女方也可以选择不做户口处理,将户口留在原地。不过,如果有法律的判决书需要迁移户口的,就必须迁出了。 所以,离婚后的户口不一定需要迁出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