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机构发生解散、破产等终止事项时,征信机构、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等应当在保护信息主体相关权利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方式之一处理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一)移交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征信机构;(二)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按照商业原则转让给其他征信机构;(三)在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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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先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申请破产。 金融机构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特别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8、破产清算的结束。
首先,应先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申请破产。金融机构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特别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8、破产清算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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