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警察扣留驾驶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8、因办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的,可以扣押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是会扣留驾驶证行驶证的,有的情况还要扣押行驶证和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在事故责任划分还不明确的情况下,交警都是先扣押事故双方的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然后在调查、勘查、取证、做笔录等工作结束后,再根据双方的违法情节,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下达的3个工作日后,如果没有吊销驾驶证的情节,就应该返还证件。车辆没有被伤者一方保全的,应该返还扣押的车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