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租金减免需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公租房月标准租金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部分住房租金减免的:必须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按户口簿上人员情况出具由职工和所在单位填写的“公租房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年收入单位证明单”,领取“公租房提租后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街道有关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二)申请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享受离休待遇干部提租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老干部管理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三)申请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四)申请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住房租金减免的:由承租人持户口簿向住房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领取“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填妥交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由住房管理单位核定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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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公租房的申请,填写公租房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资料可以咨询公租房管理中心。 2.提交相关资料之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会有运营机构出具登记证明并进行复审。 3.轮候供应:被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进入公示阶段,然后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办公租房需要的手续是:携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批示,审核通过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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