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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会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6、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如下:1、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2、受理,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组成鉴定组,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4、组织鉴定,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5、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原受理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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