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二)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周岁,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第一个子女经吴忠市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鉴定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儿,适宜再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为归国华侨或者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来本县定居的; (六)男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夫妻,可向居住地计划生育办公室书面申请,经审查核实,报县计划生育局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居民或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民的,只能生育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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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具体如下:生育津贴等于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生育医疗费,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三百元补贴。
居民医保是可以报销生育住院费用,需要在入院前办理登记,然后享受生育补助。生育保险费采取限额、定额和按项目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付费。 (一)限额付费标准。 (二)定额付费标准。自然分娩医疗费一千五百元;人工干预分娩医疗费一千六百元。 (三)按项目付费标准。复通手术医疗费,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一年以上者的医疗费,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者的医疗费,以及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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