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法总则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2022-11-08 17:14:07
推荐答案

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8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展开更多

针对民法总则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方式: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直接变更或者双方签署抚养协议变更。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定变更情形包括,直接扶养人因患有严重疾病无力抚养、虐待子女等。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夫妻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或者严重侵害子女合同权益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