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双务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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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实施的地点,合同履行地包括约定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 约定履行地就是合同明确约定的实施合同事项的地点;实际履行地就是实际实施合同事项的地点。根据合同的性质或内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会有所不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中双方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即看合同标的确定履行地,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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