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案卷涉不涉及国家秘密,律师都不应该向委托人讲明案情细节,无论这个委托人是指被告人自己,还是指代为委托的家属。 道理很明显,被告人的权利是被告人的权利,辩护律师的权利是辩护律师的权利;被告人的权利不是辩护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的权利也不是被告人的权利。 因为被告人及其家属都没有法律上的权利去看到案卷,他们也就没有权利通过律师去看到案卷。
针对律师阅卷可以不写被告人的信息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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