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一)会议任务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定、指示;决定和部署总局的重要工作;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协调各单位的工作;讨论总局要发布的税务规章等。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指示;讨论总局拟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总局拟定的规章制度以及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各部门、各地区请示总局的重要事项;分析税收工作形势,互通情况,研究措施。局领导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研究、协调和处理总局工作中一些专门问题。(二)会议组织1.参加人员。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总局领导和局内各单位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专题会议由总局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列席或者旁听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2.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拟定。3.会议通知。会议议题、时间和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厅负责通知。4.会议准备。(1)局内各单位需要提交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应当先报分管的总局领导审批,然后送办公厅登记,由办公厅负责审核后,报访局长或者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确定;提交局领导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的总局领导审批确定。(2)列为会议讨论的问题,承办单位应当写出简明扼要的讨论材料提前两天送办公厅,会议召开前一天送到会议出席者手中。(3)为提高会议效率,汇报人会前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汇报一般不超过30分钟,其他人发言一般不超过10分钟。5.会议记录。由办公厅(或者会议主持人指定的有关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和纪要整理。记录要全面、准确,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纪要应按会议统一决定的意见整理,并在次日整理完毕,一般由办公厅负责人审核(必要时应送有关司负责人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三)会议纪律1.必须由指定成员参加会议,指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需由他人代替出席或增加列席人员的,要事先报告会议主持人。2.参加会议者除特殊情况或者经批准外,不准迟到早退。3.会议参加者必须对会议内容严格保密,除会议纪要和主持人指定的内容可以按照规定传达外,其余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针对税务局一个月召开几次会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每年举行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董事会每年召开的次数是,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且需要在会议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其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