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是市政府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下达我市57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宣州区800户、郎溪县1000户、宁国市1200户、泾县900户、绩溪县900户、旌德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1)申请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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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重点支持计划脱贫摘帽的县(村)据了解今年我省将重点支持8个计划脱贫摘帽的县,并对8个县的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予以全部保障;重点支持1000个计划脱贫的贫困村,对这1000个贫困村的四类对象存量危房予以全部保障;重点支持计划脱贫的4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保障40万人的危房改造需求。8万户农村四类困难对象需实施危房改造统计数据显示我省还有8万户农村四类困难对象需实施危房改造。为此我省要求各地对仍然居住在危房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众,按照“精准摸底、不漏一户、应保尽保”原则,进村入户、逐户核查、摸清底数,并将摸底核查情况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如何呢?我省补贴标准一是四类困难对象的补助标准。对于新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对于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四类困难对象中确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要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必要时采用“交钥匙工程”等方式,踏实解决其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二是一般困难户的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原则上按照省县共同补助5000元/户的标准下达各县(市、区),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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