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写的借条上没有写是谁的责任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欠条上没写欠谁的钱没有效。要清楚地表达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加盖单位公章,金额单位应明确。金额应标明阿拉伯数字,然后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归还日期明确,有利息协议的,当说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有违约金协议的,当说明。有担保人的,注明担保方式,并注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并按手印。
一是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三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三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且债务人以诉讼时效超过为由抗辩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三是借条中超过15.4%的利息约定无效。民间称呼的高利贷,其年利率往往高于15.4%,也就是说已经高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超过年利率15.4%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四是被放贷人胁迫写下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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