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全文共13个部分163条。具体的法律条文内容我就不在此向你赘述了。我主要向你介绍几个这次司法解释中的新亮点、新变化。1.五种行为不可诉,以防滥诉。为明确可诉行政行为的界限,保障行政诉讼救济渠道的实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司法实践,司法解释增加规定了以下5种不可诉的行为,即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过程性行为、协助执行行为、内部层级监督行为、信访办理行为。2.管辖改革解“主客场”问题,司法解释这次明确规定了管辖异议处理程序制度。3.明确受案条件减少干预可能。4.负责人不能出庭说明理由。主要的变化即为以上4点,你可以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针对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