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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被车撞,骑自行车的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要负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而骑自行车逆行符合过错情形第八条“逆行行驶”的特征,理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由于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面前属于弱势群体,所以交警在划分责任的时候,依据相关交通法规,照顾弱势群体的一方,通常不会判自行车全责,而是让自行车一方承担主要的事故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自行车逆行属于过错情形,交通事故责任需要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来进行划分,具体需要根据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进行划分,但由于车辆的性质不同,责任划分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自行车逆行被撞责任划分标准: 1、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如果只是因为自行车逆行,另一方无过失驾驶,那么逆行的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1)机动车与自行车之间:机动车负全责的,承担100%赔偿责任;机动车无责的,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与自行车之间:自行车负全责的,承担100%赔偿责任。 2、一方主责一方次责: 如果双方都有驾驶过错,则需要根据驾驶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机动车与自行车之间:机动车主责承担80%,自行车次责承担20%;机动车次责承担40%,自行车主责承担60%; (2)非机动车自行车之间的:主责方承担70%,次责方承担30%。 3、同等责任: 如果双方驾驶过错责任相同,则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双方各自承担50%责任。 4、不确定责任: 无法确定事故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二、不同责任下的具体情况: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四)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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