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涉外刑事案件中的侦查机关主要有哪些措施

2022-05-13 17:37:31
推荐答案

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3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一)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员逃匿到国(境)外,监察机关已经掌握比较确凿的证据的,采取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发布通报等有效措施,追捕归案;(二)提请赃款赃物所在国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三)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在调查案件过程中设置防逃程序。

展开更多

针对涉外刑事案件中的侦查机关主要有哪些措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汪世龙律师

上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目前刑事侦查的措施有以下几点: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前往某地点进行讯问;询问证人、被害人,涉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公安机关应当予以保密;勘验、检查,侦查人员执行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三、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四、搜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五、扣押物证、书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