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
针对父亲不在母亲家怎么给小孩办户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孩子跟母亲,父亲不给户口可先协商,如果一方不配合,再向派出所咨询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或者在协商后对方拒不配合的情况下,凭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对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等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开具户籍证明,再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后,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