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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一方是否有权探望孩子?

2022-07-01 21: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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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1 回复

专业分析:

1.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对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就应当得到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连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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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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