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证更名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 2、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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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过户需要的证件有: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产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要办理离婚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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