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针对公积金能不能提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按照相关规定,职工存缴的住房公积金在符合特定的条件下可进行提取;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可申请提取,但不允许全部提取出来,只有满足一些特殊的情况方可全额提取,如离职、转移、退休等特殊情况方可进行全额提取,提取后注销公积金缴纳账户。
商业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偿还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