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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2023-06-01 11: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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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1 回复

专业分析: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3.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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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1、职工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确定伤残等级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伤保险待遇工作的要求有: 1.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于赔偿基数乘月数; 3.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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