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单位在非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或所在单位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1.未按其职责要求,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2.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3.擅自变更、转让、处理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的;4.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5.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资产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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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问题如下: (一)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二)在合同索赔上的管理和控制不足,索赔执行力度较弱; (三)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和档案管理不完善; (四)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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