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押金。因此,辞职,用人者必须退还押金。你现在的问题是,“押金条他们也没开给我”。如果对方不承认收取了你的押金,就有点麻烦了。按正常程序来说的话,是要退给你的,但是你提前走,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果扣取的很合理,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倒也无所谓,如果扣取整月的工资,你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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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在本地工作的会由下一家用人单位进行续缴,不需要担心断缴问题。去外地工作的,需要办理社保的转移,再由下一家用人单位续缴。若不继续工作的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或者挂靠公司缴纳。
离职后公积金封存或者提取处理都是最好的。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会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公积金已经停缴。若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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