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针对请问,男女双方还没有离婚,男方是不是有权要求女方回来住,女方不肯,男方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因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就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启动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则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