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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是上海市有居住证,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左胳膊小骨骨折。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2019-06-14 23: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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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6-14 回复

专业分析:

交通事故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呢? 一、医疗费(治疗费):指受害人实际治疗支出和再次治疗支出的总和。需要提供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用药明细等相关治疗证明。 二、误工费:指受害人误工期间固定工资额度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疗养期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每日实际工资(月工资需要÷21.75天)×误工天数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可以提供收入证明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月÷21.75天×误工天数(但最高不能超过3倍上一年度行业工资标准) 3、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受诉法院地或受害人户籍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户籍地或受诉地不同标准,标准以高的计算) 4、受害人属于农民无业人员: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5、受害人属于城镇无业人员: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6、受害人属于个体工商户: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上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被护理人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和疗养期限证明。护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1、护理人员固定收入:可以参照误工收入计算。 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但可以提供收入证明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月÷21.75天×护理天数(但最高不能超过3倍上一年度行业工资标准) 四、营养费(后续疗养费):指伤者在治疗及疗养阶段需要一些辅助治疗的费用。正常不超过医疗费的百分三十。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为15元/天) 六、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总和,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包括。需要提供车票(不必要包车费用排除),机票(国内只能以火车票计算)等证据材料。 七、其他相关费用:如鉴定费、住宿费、拖车费等,以实际损失为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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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三根肋骨骨折应当按下列标准赔偿对方: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营养费。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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