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内的公共设施被盗,警察现在还没有破案,楼梯使用人可以要求物业先给予修理好,等找到小偷,再由物业和小偷追诉。如果现在还没有物业入住,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理责任。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的职责和安全保障的义务,因此,应由他们先承担责任。法律链接:《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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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物业公司应为单元楼的防盗门提供养护、维修的义务,那么在出现防盗门损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及时进行维修,保证防盗门的正常使用,保证小区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盗门是预防财产损失的第一道门户。如果因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比如导致防盗门一直处于损坏状态,从而使他人能够随意入楼相对较为私人的场所,且物业公司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履行了其他的安全保证职责的话。则对于业主的财产损失,物业公司应根据侵权责任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与其管理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
小区内的公共用房的所有权为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 即使为了所有业主的利益要开办娱乐设施,也要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经业主大会会议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即为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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