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随意出借本人身份证,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1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Υ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